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宣布,海关总署原党委委员、副署长孙玉宁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在审查起诉阶段,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玉宁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进行了讯问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指控,孙玉宁在担任长春海关党组成员、副关长,满洲里海关党组书记、关长,郑州海关党组书记、关长,大连海关党组(党委)副书记、关长,以及海关总署党委委员、副署长等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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